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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份靈修進度表 > 28(日)約伯記 第19章

05/28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約伯記 19

經文要義

本章是約伯對比勒達的第二次回話。最精彩的是對「救贖主」的啟示。

    • 1-6責友人無情:一再用言語擾亂與壓碎他 (2-3)。「十次:指多次。4若真有錯,「這錯乃是在我」,有礙到你們嗎?5-6你們若果妄自尊大來評擊我,就該知道是神在對付我(意指該去找神理論)

    • 7-22哀嘆受神攻擊:7-12:自己無處申冤,走投無路,因神從四圍安營攻擊。13-19:真可謂嘗盡世態炎涼,骨肉之親、良朋密友、賓客僕婢、髮妻、孩童…全都疏遠他。20-22:求友「可憐我!

    • 23-29宣告確信神23-24盼望冤情永久記錄下來,留待公評。25:轉而宣告「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,末了必站立在地上!26-27:並盼望自己死後必得親眼見神!「心腸在我裏面消滅」:形容深深渴慕。28-29警告朋友不要一味將他的苦難歸咎於罪,神會審判他們。

      問題思考

  • 約伯的上一次發言,結束於對人生終局之盼望的苦苦追尋(17),到這一次說話時,有了什麼大轉機(25-27)?這給我們哪些啟示?

    默想應用

    學者公認本章是約伯回應朋友最動人的一段

    1.我有一位「救贖主」學者指出「救贖主(go'el)在舊約的含意有:a.至近親屬為已死親人盡贖回產業償還舊債報血仇或生子立後的義務;b.辯護人約伯曾指神為「聽訟的人(9:33),「天上的見證人(16:19)c.擔保人約伯望在他和神之間有一位「中保(9:32-35;16:19;17:3)現在認識到神就是那一位!d.神自己:此字也是神的一個名稱(6:6)

    2.我的救贖主活著這位救贖主不但存在,並且在自己死後他也仍然活著!約伯不但要將冤情用鐵筆刻在書上;用鉛灌在磐石上存到永遠,永不甘心;更盼望一位救贖者,使他沉冤必雪;且能在肉體之外親眼見神(26-27),這比洗刷冤情更寶貴

    3.末了到整件事結束的那一天,親眼見神的那一天,是非將昭然。無論受苦多久,反正"總有一天等到你"!那時一切都值得了!

    4.必站立在地上:這位救贖主必掌權作主、必辯護救贖!


每週金句

日期 章節 經文
5/3 斯4:14 此時你若閉口不言,猶大人必從別處得解脫,蒙拯救,
5/10 伯1: 21 我赤身出於母胎,也必赤身歸回。賞賜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;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
5/28 伯19:25 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,末了必站立在地上。
註:每日靈糧經文要義摘錄自證道出版社〝聖經-串珠 註釋本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