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要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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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11 淫婦得免死。11:耶穌對婦人的話,固然顯出祂恩待罪人,但亦表明祂絕不縱容罪。這是公義和慈愛完美的協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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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-24 抗拒光的嚴重後果。猶太人若拒絕接受耶穌,就是抗拒真理(40、45),觸犯聖靈(太12:31),結果永遠沉淪。24:原文單作「信我是」:大概包括「信我是世界之光」(見12)及「信我是基督」兩含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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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-38 子賜信者自由。31「信他的猶太人」:從下文可知,這些人雖表面上認許耶穌說的話(見30),卻並沒有打算徹底跟隨祂、信靠祂。「常遵守」:直譯是「常在…裏面」。只有恆常持守耶穌教訓的人才是真的門徒。32「真理」:指神的啟示。「自由」:指從罪中得釋放(34-36)。34「所有犯罪的」:指持續地犯罪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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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8-59 子的榮耀。49-59:耶穌的答覆指出:一、祂雖遭人輕慢,卻從父神處得著榮耀(49-50、54-55)。二、遵守祂話者,就不致永遠淪亡(51;參5:24)。三、祂在時間上、地位上均先於亞伯拉罕而存在,堪與耶和華比擬(56-59)。
問題思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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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指出人人都有罪-法利賽人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走了:顯示每個人不能不承認自己是個罪人。只有無罪的人才可以定別人的罪,我們都是有罪的人,不能審判他人。只有經過耶穌的赦罪,我們才沒有罪,並且不要持續活在罪中,「耶穌說:『我也不定你的罪。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!』」(v.1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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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能不再犯罪-跟從耶穌,因為祂是「世界的光」、「生命的光」,跟從祂的,就有能力、有靈糧。真理是使人得自由的唯一途徑,因為罪人的心是受魔鬼影響,心中是容不下真理的。遵守耶穌教訓的,罪人就不再是罪的奴僕,能不再犯罪。但不信耶穌的,卻是罪的奴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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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是人可以認識神的唯一途徑,要認識神必須透過耶穌,因為祂是父神差來世上的。
主耶穌聽從父神、尊敬父神,所說的是在父那裡看見的、聽見的。我們服事不當求自己的榮耀,並要照主的意思去服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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