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要義
1-11教會內部的攻擊:亞拿尼亞夫婦欺哄聖靈,被神處罰而死。
12-42教會外部的逼迫:12-16前因:神蹟不斷,多人信主,引起祭司忌恨。17-40事由:公會再次捉拿使徒,幸迦瑪列勸阻才免難。36「丟大」和「猶大」作亂之事不詳,但必為當時人所熟知。41-42結果:使徒歡喜配受辱,繼續傳耶穌。19「監門」原文是複數。28「這人的血」:指耶穌受害。大祭司避提耶穌名字。
問題思考
亞拿尼亞和撒非喇是為何被擊打?我有沒有和他們相似之處?
使徒在受逼害苦打時仍抱甚麼態度?這給我們甚麼榜樣?
默想應用
讀本章讓我們警惕到:
1.欺哄人就是欺哄神! 田地沒有規定要賣;賣了也沒有規定要奉獻全部,亞拿尼亞夫婦錯在為沽名釣譽而說謊。聖靈不像我們容易陶醉在彼此相愛的氣氛(4:32-35)而放鬆警戒,祂是聖潔而輕慢不得的,一個不肯悔改的謊言,「不是欺哄人,是欺哄神了」(4)!更讓人深思的是,就在這事故,和它所引起的懼怕感之中,路加首次使用「教會」一字(11)。今日教會有沒有學會懼怕、敬畏神呢?
2.順從神就不順從人嗎? 彼得兩次回答「順從神,不順從人,是應當的」(29;並參4:19),真是氣壯山河,令人士氣大振:a.是的,我們應當(英譯為「我們必須」)順從神,而不是說說祂、贊成祂而已。何時我們從心裡順服神,何時就得勝!b.但這話的原文和英譯都是「我們必須順從神勝於順從人」,說的是優先次序的問題,而不是定意不順從或不負責任。讓我們記得這位鏗鏘有力在公會前為主爭戰的彼得,也寫下「你們為主的緣故,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,或是在上的君王…」(彼前2:13)。願我們讀經平衡而通達。
3.有智慧不一定得救恩:迦瑪列是當時德高望重的拉比,看他處事穩健;所說的「出於人,必要敗壞;出於神…就不能敗壞」(39),也確實是屬靈定律。但迦瑪列沒有歸信主,反倒他的門生掃羅(保羅)後來蒙了光照(9章;參22:3)。可見我們得救是本乎恩,不能倚靠智慧或品德。求主攻破聰明才智的營壘,使人有得救的智慧。
4.神的道一定能充滿城市:當年門徒們因a.不懼恐嚇繼續傳揚福音;b.主藉他們廣行神蹟奇事印證福音,以致「把…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」(28)。主啊,我住的這城市又充滿了甚麼呢?求主憐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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