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要義
1-20關於潔淨的辯論:1「從耶路撒冷來」:官方派人來瞭解耶穌遵行律法的情況。2「古人的遺傳」:指口傳律法,即對摩西律法的口頭解釋,發展成一部繁瑣的米示拿(Mishna)。法利賽人視之與神的誡命同等,甚至有過之。如「洗手」,對他們是宗教禮儀,而非為清潔衛生。5「作了供獻」:名義上給了神,別人不可動用。
21-28迦南婦人的信心:21「推羅;西頓」:在加利利以北,腓尼基境內(今黎巴嫩),乃被神咒詛之地(參賽23章;珥3:4)。21「不過是到以色列家…」:耶穌當然深知神普世的救恩計畫(參8:11等)但祂降世是先為以色列人,到祂復活後,便往普天下去(28:19-20) 這次序與差遣門徒時(10:5-6)相同。
29-39醫治眾人與給四千人吃飽:37「筐子」:繩編的大籃子。
問題思考
法利賽人著重宗教禮儀甚過內心的實際,耶穌舉出哪些實例?我們會否陷入此迷思?聚會;敬拜;禱告;禁食…對我僅是一禮儀嗎?
耶穌對迦南婦人的態度更激發出她的哪些特質?我應如何像她一樣持續禱告?
默想應用
1.什麼污穢人? 記得耶穌受洗的理由:「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(或作禮)」(3:15),祂是降卑以行禮、盡禮,而不是反禮法的人,這裡所觸及的是根本性的問題:a.神的誡命與人的遺傳,孰重孰輕(3-6)? b.神要求的潔淨,在內在外(11;17-20)?耶穌所帶來的生命之道將人從外在的儀文轉向追求心靈的潔淨;從人意的條文(「你們的遺傳」)轉向順服神的旨意。這是文士和法利賽人所代表的世界宗教權勢所不能接受的。他們不知道這不接受耶穌所帶來的更新生命之「惡念」(19),最污穢人。
2.什麼感動主? 這個女人沒有名字,但是有決心(喊叫不停,22-23)、 有智慧(認識女兒和自己的需要,認定耶穌),更重要的是有信心。她的信心表現在回答耶穌那句彷彿是拒絕的「不好拿兒女的餅給狗吃」時,所說的:a.「主啊,不錯」──順服神的主權。放下自己的意見。b.「但是狗也吃」──承認自己不配。放下自己的傲氣。c.「掉下的碎渣兒」──宣告主的大能:碎渣兒已足夠。這樣的「信心是大的」,是會搖動主的手的。「從那時候,她女兒就好了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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