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要義
這是七首懺悔詩之一(6;32;38;51;102;130;143篇)。
1-2懇求神施拯救:1「深處」:比喻痛苦的深淵,絕望的感受。
3-6 預期神的赦罪:4「在祢有赦免之恩」:原意為"與祢在一起,祢分不開的同伴是赦免"。6「守夜的」:打更的人。
7-8勉勵同胞信靠耶和華,因祂有不變的慈愛,願意施行拯救。
問題思考
我有"耶和華啊,我從深處向祢求告"的經驗嗎?禱告結果如何?
一個求告主(1-2)、等候神(5-6)的人,為何忽然體驗到自己罪孽深重;以及主樂意赦免(3-4)?我也有這經驗嗎?
默想應用
本詩是一個受苦心靈的祈禱,字字珠璣。他禱告的歷程是:
1.從深處求告(1-2):詩人是處身在地心、海底,或"庭院深深深幾許"的空間嗎?我們不知;但肯定是從"內心深處"衝破壓抑,向主爆發出這串求告!禱告不必長,但需深。深深的渴望、深深的誠意。如哈拿"傾心吐意" (撒上1:15),而非淺嚐即止、隔靴搔癢。
2.認罪,並認明神赦罪的本性(3-4):當神同在時,詩人不但感受、承認自己有罪,並且認清神的本性和心意不是究查罪孽,而是滿有赦免之恩!赦免是神公義本性的另一面,與神不可分割,所以說赦免是"要叫人敬畏祢"。真蒙赦免的人絕不輕忽神再去犯罪。在全心敬畏中領受被神赦罪的平安和榮耀,是禱告所必經。
3.切切等候主(5-6):接著是等候。意指自已無能為力,只以信心期待神。是a.用心等候,不用口(說說而已);不用手(採取出於己意的動作),b.仰望祂的話(而非人的),他的心比守夜的等候天亮更迫切。因為,還有誰像神為等候祂的人行事呢?(賽64:4)
4.推廣禱告(7-8):嚐過主恩滋味的人推己及人,從關注個人需求,轉向所有肢體去分享見證、傳遞負擔,帶動禱告的風氣!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