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2/25 列王紀下 第13章
經文要義
本章回述北國以色列,耶戶王朝的約哈斯、約阿施二王之事。
l 1-9約哈斯作以色列王,依然拜金牛犢。5「一位拯救者」:可能是亞述王亞達尼拉利三世,於803BC攻打大馬色,大破其城,減輕了亞蘭人對以色列國的壓力。8-9約哈斯壽終,他兒子約阿施繼位。
l 10-13約阿施作以色列王,也不離開拜牛犢的罪。
l 14-19以利沙預言以色列擊敗亞蘭。17:「亞弗」:位於加利利海之東。18:約阿施已知道箭代表勝利,卻仍只敷衍了事。
l 20-21以利沙的骸骨使死人復活。20「新年」:猶太新年在夏末。
l 22-25約阿施三次擊敗亞蘭。應驗了以利沙的預言。
問題思考
l 神為何應允約哈斯的禱告?今神仍然如此顧念惡人嗎?
l 甚麼因素使約阿施得不到滅盡亞蘭人的能力?我會不會也如此?
l 以利沙的骸骨能使死人復活,此中告訴我什麼訊息?
默想應用 本章讓我們發現:
1.悔改,一絲絲都可以:約哈斯是惡人,拜金牛犢,總不離開,導致神將他們屢次交在亞蘭王手裡。這些字眼顯示他背道為時不短。但,「約哈斯懇求耶和華,耶和華就應允他…賜給以色列人一位拯救者」(4-5)──a.只要悔改,神就應允。道不遠人,正在回頭之處;在懇求的口裡;在痛悔的心裡(參羅10:8);b.怎能如此便宜了他?「因為見以色列人所受亞蘭王的欺壓」,神是愛,見不得孩子受欺;神也為自己的名引導孩子走義路,要在列國中彰顯自己的榮耀。只要悔改!
2.順服,少一點就不夠:以利沙已為約阿施王按手,且說明「這是耶和華的得勝箭」,可見此舉的預表意義。但當用箭打地時,約阿施竟只那麼蜻蜓點水打三下,錯失了滅盡仇敵的大好機會!難道對「得勝」僅此一點渴望與雄心?須知我們順服神和先知都要熱切;要徹底,寧可過頭,勿不足!
3.生命,沾一下就復活:以利沙沒有得著坐著火車火馬升天的特權,他纏綿病榻而死,與一般人無異。但他的生命恩膏之強,雖人已朽、骨已枯,仍使死人一碰著這骸骨就復活!有人說此神蹟是對當時人證明神就要恩准他們戰勝仇敵(22-25),我想意義還遠大於此:他展現了生命的驚人力道,可以穿透骨血、越過生死,雖然死了,仍舊行神蹟、仍舊分享生命(參來11:4)!哦主啊,我羨慕火車火馬與祢相遇;更羨慕留有恩膏,使別人的生命延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