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2/01 列王紀上 第11章
經文要義
l 1-8 所羅門犯罪:他娶了許多外族女子,隨她們敬拜假神。3「妃」原文是妻子;「嬪」指妾。5「亞斯她錄」:迦南人司繁殖與戰爭的女神,崇拜儀式極端放縱邪淫。「米勒公」:又名「摩洛」,「基抹」。亞捫人的主神,祭神儀式包括獻嬰孩為祭。故都是「可憎的」。
l 9-13耶和華惱怒所羅門:神因所羅門悖逆而將國權收回,但因大衛之故留待所羅門死後才執行,並且留下一支派給他的後裔。
l 14-40所羅門的敵人:哈達、利遜及耶羅波安三人分別興起敵擋所羅門。27「米羅」:耶路撒冷的防禦工事之一,耶羅波安曾負責督工。31-32:十個支派歸耶羅波安,只給大衛家留了猶大和便雅憫,便雅憫小,統稱為猶大「一個支派」。利未人也歸依猶大(代下11:12;13)。
l 41-43所羅門死,羅波安繼任。
問題思考
l 所羅門離棄神的原因有哪些?我能以之為戒嗎?
l 神為何不滅除所羅門?這在本章提了幾次?給我什麼啟示?
默想應用
從上章的極富極盛讀到本章,落差何大!令人沉痛地明瞭到:
1.愛情的界線──要在真理之內:所羅門是雅歌的作者,深諳愛情的滋味,但他的「愛」是:a.氾濫無邊:很難想像他娶妻妾一千人,還說都「寵愛」、「戀愛」她們(記得住這麼多名字嗎?從何愛起?)愛情若不保守在神所設立的一夫一妻範圍內,不斷稀釋,說穿了只剩下性愛而已;b.摻雜政治:3章已見他娶法老女兒為妻,本章更述他娶的700個妃都是公主。這些政治、外交等因素摻雜進來,更使愛情變質。切記要在神的真理中談情說愛,才能享受愛的真諦。
2.尊重的分寸──本當站穩立場:也很難想像所羅門將他建造聖殿的才幹,用來為那些放蕩邪淫、燒死嬰孩的可憎的神「在耶路撒冷對面的山上建築邱壇」!其實他不用討好那些外國公主的,她們應當跟隨夫家的信仰才是,但他自失立場,從「多元尊重」逐漸發展成助紂為虐。我們是否也常這樣拿捏不住分寸,忘了從起頭站穩立場?
3.敵人的產生──正當悖逆神之時:前述希蘭王無論有無城池相贈都願支持所羅門建聖殿,但當所羅門悖逆神,便不見朋友相助,反而仇敵四起。無論前朝的恩怨(哈達,14-22)、民族的偏見(利遜,25)、臣子的野心(耶羅波安,26-40),都成了翻臉為仇的因素,不一而足。可見和諧的人際關係,唯靠先與神關係和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