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/09 撒母耳記下 第12章
經文要義
本章記神對大衛的審判,和大衛的悔改。
l 1-15拿單設比喻指責大衛犯罪。1-6:大衛自判己罪。「償還羊羔四倍」:是摩西律法(出22:1;參路19:8)。7-9直指大衛的罪。「你就是那人!」──何等的勇氣,和先知風範!10-12宣布大衛的報應:淫亂和刀劍必不離其家。13:大衛立即懺悔(參詩51、32篇),神也立即赦宥,死罪得免,但大錯已鑄,「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」。
l 15下-25拔示巴生的頭胎嬰孩夭折:應驗拿單的預言(14)。大衛禁食,是肯求神的憐憫;起來吃飯,是順服神神聖的旨意。
l 24-25拔示巴生下另一子所羅門,是神所喜愛的。
l 26-31接續11:1:以色列攻克亞捫。27「水城」:保護此城水源的堡壘。28:約押願將勝利的功勞歸大衛,請他來作最後的圍攻破城。31「放在鋸下…」:指「叫他們用鋸子…服勞役」
問題思考
l 大衛將要受的懲罰,與他所犯的罪如何相應?這深深警惕我們什麼?
l 請讀詩篇51篇,大衛如何悔改?
l 神悅納大衛的悔改,除掉他的罪(13),但此罪仍帶來哪些後果?
默想應用
續上章的姦淫殺人事件,本章讓我們看見:
1.神不知鬼不覺?神是在等人自覺!沒有一罪能瞞“天”過海。上章末已明言神甚不喜悅大衛所行,為何直到孩子生下還不動聲色?其實這是段等候期,大衛在期間任何一刻都可認罪悔改(參彼後3:9)。可惜他或以為天衣無縫(自恃聰明);或以為神偏愛不加追究(心存僥倖),而對罪愈來愈麻木無覺。不悔罪,比犯罪更毀壞人的靈。
2.假仁義真定罪,償還什麼的四倍? 大衛大言不慚判那人該賠償四倍,顯示他:a.熟悉摩西律法,但還貪戀別人妻子,干犯十誡(參出20:17)!b.嚴以待人寬以待己,與法利賽人無異。於是照他所說的償還四倍──不是四隻羊羔,而是四個兒子(15-25;13:28-29;18:14-18;王上2:24-25)!還加上他自己晚年被逼離開耶京,再度流亡,心被刺透……
3.紅寶石金冠冕,神的管教不能免! 神的恩典實在超乎想像,拔示巴再生一子,就是神所愛的所羅門;又賜福以色列軍攻克亞捫。當那頂嵌寶石的金冠冕戴上大衛的頭,他的靈豈不也像膏油抹過,抬起頭來了!但別忘了拿單的預言,神的刑罰一定配合過犯;人作的暗事也一定有公開的報應(11-12)!下面幾章這些就要陸續登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