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/26 路得記 第3章
經文要義
l1-5拿俄米為路得找歸宿:2「簸大麥」:當時人先將禾捆曬乾,讓牛拖木橇來踹,使穀粒脫去糠皮(參申25:4),傍晚地中海上的風吹起時,麥農們奮力用禾叉將混有碎稈、糠秕的穀粒,迎風拋向空中,使糠秕被風吹散(參詩1:4),較重的穀粒便掉回禾場上。4「腳旁」:本是僕人躺臥之處,表示路得身份卑微。
l6-18波阿斯答應為路得盡親屬的本分:7「麥堆旁邊」:原文為「麥堆的最遠端」,故無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(14)。這也顯明神在引導此事。9「衣襟」:與2:12「翅膀」同字根,此指路得向波阿斯求婚,好為以利米勒家生子立後。10「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」:此「恩」不僅是蒙恩;也指施恩。先前的施恩指路得忠心事奉婆婆;末後的施恩指她對以利米勒家族的忠心──為了替夫家立嗣,寧願不嫁給城中的年輕人,反要求嫁給波阿斯。14「六簸箕大麥」:約為24升。
問題思考
l本章如何繼續顯明路得的確「是個賢德的女子」(5)?
l拿俄米和波阿斯又有哪些長處呢?他們的行事方式給我什麼啟發?
默想應用
不論路得、拿俄米或波阿斯的行事為人,都只有「一種模式」,就是要合神心意、討神喜悅的模式。此種行事模式表現為:
1.為人設想:路得為婆婆設想、竭力奉養婆婆已見前文,拿俄米也一心要為路得「找個安身之處,使妳享福」(1);波阿斯則不但保護路得名譽(14)、供應拿俄米糧食(15-17),也為那更近的親屬考量(12-13)。去除了私心,使人行事正直穩當,光明磊落。
2.徹底順服:拿俄米和波阿斯都完全順服摩西律例行事,按部就班合情合理。路得更是徹底順服婆婆(5),不避尷尬提出求婚。順服使人雖主動爭取,卻不致急躁;雖熱情洋溢,卻不涉淫亂。多棒,多美!
3.一言九鼎:路得既答應婆婆,便完全「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」(5-6);波阿斯應許要與那更近的親屬溝通,若對方不願娶路得便「必為妳盡了本分」(13);拿俄米對他的話深信不疑(18)。他們都是言出必行的。
4.耐心等候:盡力、努力爭取之後,拿俄米和路得便「只管安坐等候,看這事怎樣成就」(18)。此理放諸四海皆準。
5.積極行動:拿俄米想為路得覓新夫,和幸福,不僅口說,更詳盡安排(2-4);路得順服婆婆,也不僅口頭答允,且能冒險從事;波阿斯要詢問那位更近的親屬,更是「明早」立刻就做!詳見下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