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靈修

9月份靈修進度表 > 4(三)民數記 第35章

09/04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民數記 35

經文要義

l  1-8指定給利未人的城邑:各支派要分出城邑給利未人居住。利未人共得48座城。2郊野」:原指牧場。4一千肘」:約457米。

l  9-34指定六座逃城:依照誡命,殺人者必須治死,但若是一時錯手殺人便是誤殺,神施恩給予逃生的機會,故設立逃城。逃城是預表基督庇護那些憑著信心逃到祂那裡的罪人(參羅8:1)

問題思考

l  神怎樣替利未人分配產業?這給我們哪些提醒與安慰?

l  逃城有甚麼獨特作用?它表明了什麼真理?

默想應用    接續上章,我們還看見:

一、神紀念祂的每一個僕人:利未人是代替以色列的頭生子事奉神的,神既揀選、設立他們,就必紀念、照顧他們。故吩咐百姓:

1.要優先供應神僕:還沒分定地業呢,只是剛指派了分地的人選,神就首先吩咐──要從所得為業的地中把些城給利未人居住」!這裡包括兩個概念:a.要給;b.要先給,亦即甘心、主動、預先規劃,好好地給神的僕人。不是等他們缺乏了再來「申請補助」。

2.要完備供應神僕:神還細心說明:a.給利未人的城邑要量一千肘、二千肘為郊野,並「連城帶郊野都要給他們」,一次給全,勿拖泥帶水;b.利未人的城邑中分了六座逃城,但神算得精明:「此外還要給他們四十二座城,你們要給利未人的城,共有四十八座」,一座不可少!為了自己的僕人,神是「錙銖必較」。

3.要按力供應神僕:給利未人城邑是各支派共同的責任,「人多的就多給,人少的就少給」,各支派要按人口比例,也就是按力量給利未人城邑。神未曾要求過度;但人也不可虧欠!

二、神憐憫我們無心的過犯:逃城這一特殊條例明確顯示:

1.神的赦罪大於定罪;恩典大於律法:逃城說出了神對人的愛,和祂為人設想的周到。殺人的有佳音;該受刑罰的有避難所!

2.得庇護並未消除罪;唯大祭司之死才能設立逃城並非姑息流人血的罪,故惟有當神設立為人除罪的大祭司死亡(25),罪才消除。基督正是我們的大祭司(4:14),祂不但死,並長遠活著!

3.救恩的臨到很公平;但範圍也很明確:逃城要設六座,三座在約但河東,三座在迦南地(14)。每個支派的人到逃城的距離差不多。正如人今天要找神,不必太花力氣(參羅10:9-10)。但那人若岀到逃城的境外,庇護就不存在了(26-28)。正如除了耶穌以外,別無拯救(參徒4:12)。要保守自己常在基督裡。


每週金句

日期 章節 經文
9/4 民35:34 你們不可玷污所住之地,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,因為我-耶和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。
9/11 申6:4-5 以色列啊,你要聽,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,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。
9/13 申8:18 你要記念耶和華-你的神,因為得貨財的力量是他給你的。
9/21 申16:19-20 不可屈枉正直;不可看人的外貌。也不可受賄賂;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,又能顛倒義人的話。你要追求至公至義,好叫你存活,承受耶和華─你神所賜你的地。
註:每日靈糧經文要義摘錄自證道出版社〝聖經-串珠 註釋本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