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靈修

7月份靈修進度表 > 25(四)利未記 第21章

07/25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利未記 21

經文要義

本章記祭司和大祭司的潔淨條例。神對服事祂的人,要求更嚴格。

  • 1-9祭司在喪事及婚姻上的禁例:4從俗沾染自己」:應是指隨從習俗參加一般的喪禮,而沾染不潔。但至親之喪不禁。5:剃頭;剃鬚;劃身都是異教喪禮儀式,有取悅死人和偶像之意,故禁止。

  • 10-15大祭司在喪事及婚姻上的禁例更嚴格的條例加諸大祭司身上。12不可出聖所」:指不要因慶弔之事而擅離職守,並非表示他須經常留在聖所內。15辱沒他的兒女」:因上述不合神心意的婚姻,將使兒女喪失繼承祭司職分的資格

  • 16-24殘疾的禁例祭司子孫中身體不正常的不能在祭壇上服役,但可吃祭司之份的聖物。18肢體有餘」:胼肢或肢體過長等畸形。20矮矬」:極其矮小(如侏儒)。「」:皮膚病。「損壞腎子」:生殖器損壞。

    問題思考

  • 祭司屬神,要成為聖,本章出現幾次?這對我的服事有什麼提醒?

  • 什麼叫「從俗沾染自己(4)?我有被社會習俗、家庭習慣沾染嗎?

    默想應用

    一、本章專論祭司的潔淨,提醒我們事奉神的人,要特別留心:

    1.拒絕死亡的靈:為何不要隨便參加喪禮?主要是保護祭司遠離死亡的邪靈。我們的神是生命的主(記得上章祂如何憎惡獻人(嬰孩)為祭嗎?)。但要小心死亡的靈不只在喪禮中肆虐,舉凡一個負面的思想、苦毒的論斷都帶著死亡的壓制,都是事奉之忌。

    2.保守事奉的恩膏:大祭司是「頭上倒了膏油,又承接聖職,穿了聖衣的」,不僅在就職當天,而是終身被視為如此。於是他不可如一般習慣的蓬頭散髮、撕裂衣服。今我們若想要持續服事中所領受的恩膏,有哪些生活習慣需要調整?

    3.不可從俗自污:我們家庭中、職場上,處處充滿不屬於神的習俗,讓我們謹記:「祭司既在民中為首,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」!

    二、身體有殘缺或異常的人不能在祭壇前執行祭司的職分,是舊約的神不公平嗎?但別忘了這些身障者是:

    1.得神供應的──神的食物,無論是聖的,至聖的,他都可以吃(22):從外在供養福利,到屬靈福分,他們一樣好處都不缺。

2.蒙神成聖的──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(23):他和大祭司同樣是被神設立的、歸神為聖的!哈利路亞,誰說神有歧視呢?

每週金句

日期 章節 經文
7/4 出40:34 當時,雲彩遮蓋會幕,耶和華的榮光就充滿了帳幕。
7/13 利9:24 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,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,眾民一見,就都歡呼,俯伏在地。
7/15 利11:45 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,要作你們的神;所以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是聖潔的。
7/24 利20:26 你們要歸我為聖,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,
註:每日靈糧經文要義摘錄自證道出版社〝聖經-串珠 註釋本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