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靈修

7月份靈修進度表 > 22(一)利未記 第18章

07/22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利未記 18

經文要義

18章至20章,從百姓的敬拜生活轉到行為上了。

  • 婚姻的聖潔:本章有七次吩咐以色列人不可效法在他們以前的迦南人的惡習,有六次提到「我是耶和華(你們的神)」,可見這誡命的重點。本章所描述的「可憎之事」,是昔日近東各民族常有的惡習。

  • 6-18禁止近親通婚: 6下體」:指房事,實際的婚姻關係,聖經對非法的性關係會採用「行淫」或「狎妓」等稱呼,指一些會被判為有罪的性行為。

  • 19-23其他惡俗19論及正式婚姻應有的性生活。20-23:對付特別可憎的罪:淫亂。父母獻嬰孩為祭、同性戀與獸交。後二者是違反自然的罪,特別受譴責。21經火」:作為祭物。

  • 24-30最後的警告及勸勉上文提到各種可憎的事都是外邦人的行為,以色列人應盡力避免。神曾應許把迦南人驅逐離境,但也警告以色列人;假如他們彷傚迦南人行為,必會遭受類似的懲罰。25吐出」:是擬人化的用法,即被趕走之意。

    問題思考

  • 耶和華在本章曉諭百姓不可效法埃及人與迦南人的行徑,並要遵守祂的律法。這裡列舉了哪些理由?這分別為聖的原則如何應用於我們的生活中?

    默想應用

        以色列人剛從一個充滿偶像的國家出來,神教導他們,棄絕異教的習俗,並豎立新的風俗。神渴望祂的百姓在人際關係上,反映祂的聖潔屬性。

        神禁止人亂倫,也不許近親結婚,是為著身體、社會以及道德上的原因。例如:近親結婚所生的兒女,可能有嚴重的健康問題等。神頒佈明確的律例,免得人們在自己的家族中,或與外人,隨意發生性關係,導致家庭毀滅,或導致疾病、死亡。

        現代社會對這些事,看得不太認真,甚至苟同,但這些事在神眼中,仍然是罪。神不許祂的子民被世俗同化,我們若渴望成為一個服事神的人,就要凡是順從神,不要讓世俗薰染我們的思想和行為。


每週金句

日期 章節 經文
7/4 出40:34 當時,雲彩遮蓋會幕,耶和華的榮光就充滿了帳幕。
7/13 利9:24 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,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,眾民一見,就都歡呼,俯伏在地。
7/15 利11:45 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,要作你們的神;所以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是聖潔的。
7/24 利20:26 你們要歸我為聖,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,
註:每日靈糧經文要義摘錄自證道出版社〝聖經-串珠 註釋本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