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、9的應許何其寶貴!你曾經歷罪被赦免、洗淨的"光明"感嗎?
默想應用
本書的宗旨,是要解明正道,矯正當時一些神學偏差。重點有:
1."從起初原有的"(1):指出基督是自有永有,絕非受造之物。糾正當時諾斯底主義以基督為次等的、後起的神。
2."生命之道"(1):即"在祂裡面含有生命的話" (參約1:4),而不是死知識。糾正諾斯底主義崇尚虛無的奧秘之風。
3."是我們所聽見、所看見、親眼看過,親手摸過的"(1-3):異端的"幻影說"否認道成肉身,主張基督是靈,不可能有身體,耶穌只是一幽靈幻影。約翰以親身經驗駁斥之。(並參路24:39)
4.異端又說靈與肉體(物質)截然分開,故a.肉體犯罪不妨礙靈裡與神相交,約翰說:不!神就是光,在光明中行才能與神相交,也彼此相交(5-7);b.肉體雖犯罪,但人的靈性沒有罪。約翰說:不!那完全是自欺,也欺神!應速認罪,神必赦免、洗淨(8-10)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