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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份靈修進度表 > 29(五)耶利米哀歌 第2章

12/29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耶利米哀歌 2      

經文要義

本章從聖城轉向聖民,哀嘆眾百姓所遭的苦難。

  • 1-10因惹神忿怒以致聖城遭毀1黑雲:代表審判。「腳凳:指聖殿中的約櫃。2住處:指在野地的牧場,與城中的保障堡壘成對比。3收回右手:指神撤回先前選民的幫助和拯救,以致他們敗在敵人手下。4他站著舉起右手:形容準備發射的姿勢。6帳幕:指聖殿。8準繩:形容神如同工匠般按程序拆毀城牆。9門閂:代表防禦。指神敞開門來讓敵人任意毀壞錫安。10:形容各種人悲哀的舉動。

  • 11-17因誤信假先知以致居民受苦11心腸擾亂,肝膽塗地:描寫痛苦和悲傷。12穀酒:指最基本的食物。14使你被趕出本境的緣故:原文作「引誘的事」,指離開正道的那些事。17:代表力量。

  • 18-22呼求憐憫。19交更:古人把晚間分為三更,每四小時一更。21在街上躺臥:指仆倒在地,陳屍街頭。

    問題思考

  • 明明是神發怒,在刑罰錫安(1-10),耶利米為何還為錫安禱告?

    默想應用

    從耶利米在患難中的禱告,我們也明白禱告的真諦:

    1.主雖發怒,我仍祈求:上章說到不要自外於別人的罪和苦難,此外我們也常自外於神。一想到是我們的罪神發怒,或僅是自認為神在生我的氣(這常是錯怪了神),我們就退縮,想要躲開神。耶利米卻對神的慈愛憐憫有絕對信心,雖清楚同胞犯了大罪惹神發怒(1),且經四十多年宣告神命定的審判,他仍然「在主面前傾心如水(19),懇求不止。他在神公義的律下仰望神的慈愛,在審判中相信仍有憐憫。不自棄,也不棄神;不怨天,也不尤人,就是禱告,禱告,再禱告!

    2.一邊訴苦,一邊反省:首先,他沒有指責神,只是陳述錫安的災難,和自己的傷痛。禱告是要放下苦毒惱恨、猜疑論斷或指責定罪等負面情緒,而儘管到神面前來訴苦,傾心如水。同時,一邊整理思緒,反省前因後果。當掌握了受苦的原因(神發怒、誤信假先知等),禱告就更容易聚焦,對齊神的心意了。

3.看來無望,仍抱希望:耶利米眼前所見是滿目瘡痍(2;8-9),屍橫遍地(21),「錫安的民哪…你的裂口大如海,誰能醫治你呢(13),是無藥可救,無法可想了(3:18)。但愈是這樣,愈「要起來呼喊,在主面前傾心如水…你要為他們的性命向主舉手禱告(19)。不被眼見的無望景象限制,禱告,就有救;有指望(3:2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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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:每日靈糧經文要義摘錄自證道出版社〝聖經-串珠 註釋本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