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章寫作時猶大尚未亡國,卻如何預言到以色列人回歸故土?
默想應用
本章展開對巴比倫的長篇論述,其中充分反映出:
1.神僕人的超越性:耶利米的信息從來都敦促與巴比倫合作,應是典型的「親巴派」;且寫作本篇信息的那一年(西底家四年,見51:59),他正在對抗那些預言巴比倫的軛即將折斷的假先知,和寫信力勸已被擄者安居巴比倫(28-29章),怎會同時又對巴比倫發出這麼強硬的滅亡預言?其實,神的僕人超越任何黨派,他說神所說,單單事奉神。
2.神刑罰的公義性:本章開篇即宣告巴比倫將和他們所事奉的偶像彼勒、米羅達等神像,一同滅亡。亦即神不僅要審判巴比倫所犯的罪惡,更要刑罰使他們犯罪的偶像權勢。這是為了要剪除假神的公義之舉。事實上,神最終的刑罰對象是撒旦(啟20:1-10)。
3.神預言的準確性:耶利米生時,巴比倫光芒萬丈,他卻斷言巴比倫必滅,且:a.全篇用現在進行式,書寫一件成就於55年之後的預言(宣告於594 BC;成就於539BC),因為那是必定實現的真理。b.明言毀滅巴比倫的大軍來自北方(3;9;41)。歷史證明巴比倫亡於波斯瑪代,波斯雖在東方,瑪代卻在巴比倫東北,且這聯軍還在七年前(546BC)滅了西北方的大國呂底亞,說他們從北方而來,是完全正確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