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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份靈修進度表 > 8(五)耶利米書 第34章

12/08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耶利米書 34

經文要義

本章作於耶路撒冷被圍的前期(1),約587BC當時耶利米仍是自由的,可能正因本章對西底家的預言(2-3),導致他下獄(對照32:2-5)

  • 1-7對西底家王的信息。5焚燒物件」:葬貴族時所燒香料。7拉吉:耶城西南48公里的防禦城。今存有21封「拉吉書簡」,載巴比倫圍城時景況。亞西加:距耶城僅24公里(代下11:5-12)

  • 8-22對背信之百姓的宣告:西底家與百姓立約,要依律法釋放奴隸(13-16;15:12)。但後來百姓又反悔,抓回僕婢。先知對此背信行為宣告神的審判。14:律法規定每逢第七年要釋放僕婢(21:1-11;25:39-55)18將牛犢劈開:古人訂盟約的手續(15:9-17)

    問題思考

  • 從神對西底家命運的宣判(1-7),我對神增加了哪些認識?

  • 百姓立約要釋放僕婢,後又背約,招來什麼後果?我對與人所立的約,或所作下的承諾,應有何態度?

    默想應用

    本章使我們明白:

    一、命運自定,但其中還有恩典:從先知對西底家的預言可知:

    1.神造命,但人的選擇決定自己命運:西底家必將親眼見城破被焚,眾子被殺,然後挖去雙眼,被擄異邦,這是神太殘忍,使他命中注定成為亡國之君嗎?但看他在位11(597-586BC),一再違抗先知苦口婆心的警戒,甚至以毒辣手段迫害耶利米(32:2;38:4-6),他的命運,其實是自己一步一步造成的。

    2.人定命,但神的恩典仍然夠我用的:西底家終不悔改,定了自己的悲慘命運,但神仍然施恩,使他死有平安、有焚香舉哀之餘榮(4-5)比較約雅敬王的死(22:18-19;36:30),神恩何大!

    二、機會仍在,只可惜再次背約:從百姓立約放僕婢又毀約之事可知:

    1.遵行神的話不可帶有目的性西底家與百姓立約,要釋放僕婢,本是合神心意的善舉,問題是明知律法規定,平時卻不遵守,現在兵臨城下才來遵行,可能的目的有:a.想藉此感動神伸手相救;b.戰時糧食缺乏,奴婢反而是累贅負擔;c.軍隊正須抽調壯丁保衛城池。當遵行誡命是出於利益考量時,只要危局稍解(21;37:5),他們就變卦了。反覆無常的嘴臉,實在令人噁心。

    2.承諾人的話須有貫徹到底性:神是守約施慈愛的神,也最看重我們與人所立的約、起的誓,或所應允的承諾,即便吃虧也不可更改(15:4)。本章所宣告背信的代價(17-22),則實在令人驚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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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:每日靈糧經文要義摘錄自證道出版社〝聖經-串珠 註釋本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