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章如何形容神(參2-3;19-26)?又重複幾次「耶和華如此說」?這對我相信神的應許必實現有哪些幫助?
默想應用
一、屬靈的原則(1-3):本章首先呈現兩個重要的屬靈原則:
1.應許總在順服後臨到:當耶利米被囚在護衛兵院內,神第一次說話是告訴他哈拿篾必來賣地。這話既無安慰性,又不合理,但耶利米完全順服、執行(見上章)。之後神第二次說話(1),即本章這長篇的應許。先順服,應許與祝福便充沛澆灌,此千古不變的屬靈定律。
2.指示總在求告後顯明:不但順服,人還必須先向神求。「你求告我,我就應允你,並將你所不知道、又大又難的事指示你」(3)此亦定律.
二、打破屬靈原則的大恩典:但6節以後,完全打破上述原則,神不再等人先順服,先求告,就不講條件地主動賜下:
1.痊癒安舒:4-5節還在宣告審判,6節忽然大轉,宣告要使人痊癒、安舒;得醫治;並得豐盛的平安和誠實!神醫治我們,從不講條件。
2.歡喜快樂:人也無需做什麼事,荒涼無人之處就必重新充滿各樣歡喜快樂的聲音(10-11)。神賜我們喜樂,也從不需條件。
3.安居樂業:12-13以牧人為例,原本荒廢無人畜之地,必重新充滿羊群,從數點的人手下經過。今你我也安居樂業,豈曾靠功勞換取?
4.基督國度:大衛的苗裔不但彰顯、降世,完成救恩,並要「長起來」──恢復原來的政權,且「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」(15),使耶路撒冷稱為「耶和華我們的義」(16)。亦即,耶路撒冷不但將恢復過去大衛時代的榮耀,且將成就未來彌賽亞國度的永恆盼望。在耶路撒冷淪陷前夕宣講這樣的信息,是怎樣的安慰、怎樣的恩典!
5.不廢的約:除非白日黑夜不按時輪轉,天地的定例全部倒寫,否則神所立的約就永不更改(19-26)。這又是何等保證、何等大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