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/12 以賽亞書 第59章
經文要義
上章是人向神犯罪,本章指出人對人所犯的罪(1-15),及神的拯救。
-
1-8罪使人與神隔絕。1-2:神不是耳聾或無力拯救,而是人犯罪與神隔絕。此回答58:3百姓發出的問題。5「菢毒蛇蛋」:惡人滿肚毒計。「菢」:孵蛋之意。「結蜘蛛網」:編織欺騙的網。
-
9-15上 百姓認罪。9-11:罪惡導致人在黑暗中摸索,救恩遙不可及。12-15上:承認過犯。整個社會沒有公義,義人反受惡人欺負。
-
15下-21耶和華施行救贖。16:無人代求,神主動干預。「以公義扶持自己」:或譯「以自己的公義扶持他」,較合語義。17:神在「公義;拯救;報仇;熱心」中完成救贖,祂又如同穿戴「鎧甲;頭盔」全副武裝的壯士,戰勝一切仇敵。18「眾海島」:指遠方的國家。
問題思考
-
本章使我對罪、對拯救增加了哪些認識?我的經驗符合這些認識嗎?
-
神施行拯救,但人須符合什麼條件呢(參9-15上)?
默想應用
-
罪惡的特性:本章極其生動地描寫了犯罪的可怕後果:
1.罪的嚴重性──使人與神隔絕(1-2):神的沉默並非因神缺乏能力或慈愛,乃因人犯罪違背了神的聖潔。只要清除了障礙,神從未改變!
2.罪的污染性──使人徹底墮落(3-4):手、指頭、嘴唇、舌頭無一潔淨;世間無一人公義誠實,只有虛妄、謊言。
3.罪的毒化性──使人散播毒素(5-6):品格腐化產生毒素,如孵養毒蛇蛋,踏破就竄出無數毒蛇;又像結蜘蛛網,人一沾著就被毒害。
4.罪的迷途性──使人道路彎曲(7-8):歷盡坎坷,不知何為平安。
5.罪的盲目性──使人暗中摸索(9-11):毫無光明,彷彿瞎子、死人。
二、救恩的特性:在罪惡中毫無盼望的人,竟有拯救臨到!且是基於:
1.神知道一切:上述一切罪的情況和結果,耶和華都看見了。祂知道人的:a.無義:沒有公平(15下);b.無人:無人拯救和代求(16);c.無能:人不能自救,需要「一位救贖主」(20)。
2.神主動施恩:當神見無人拯救、代求,而「甚為詫異」時,反應不是責怪,而是「就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,以自己的公義扶持他」!人連求神赦罪都不會,也不能,完全是神主動施恩!何等恩典!
3.神完成榮耀:神「以公義為鎧甲,以拯救為頭盔」,在自己的屬性中行救贖(17);祂施行報應(18),目的在彰顯自己的榮耀(19)。
4.神設立救主:最感人、最偉大的預言開始了──必有一位救贖主來到,神要與人立新約,直到永遠(20-21)!哈利路亞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