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章提出應如何禁食和守安息日?由此可看出神行事的原則是怎樣的?又如何將這些原則應用在今日呢?
默想應用
這可能是論禁食和守安息日最清晰醒目的經文,顯示神的原則是:
一、優先解決罪的問題:神有極大的榮耀將要降下來(60-66章),但榮耀與罪惡不能並存,因此祂一再地:
1.說明人的罪惡:包括:a.點破犯罪的心理(3上);b.描摹罪惡的實況(3下-4);c.陳明神原本的心意(5-7);d.應許人遵守的獎賞(8-14)
2.差遣神的僕人:本書原本就是基於神主動尋找、差遣先知警告世人之作(參6:8),本章更記明神要求先知要「大聲喊叫,不可止息;揚起聲來,好像吹角」(1),祂的心何等迫切!
人都不喜歡被指正、被嘮叨,誰能體會神向人「說明他們的過犯」(1),以便能提供救贖、彰顯祂榮耀的心意呢?有沒想過神其實可以不必說明這些,高坐天上對我們天打雷劈就好?祂幹嘛要說?
二、強烈譴責形式主義:神對罪的定義和標準,和人不同,他強調:
1.表裡一致:人以為「神」是屬於宗教範圍的,只要作些宗教活動即可應付(2-3上),殊不知耶和華鑒察人心,祂要的是生命的實質!
2.道德實踐:而內在的生命是藉外在的行為表現出來,因此神悅納的是釋放被欺壓的(6)、賙濟貧窮(7)等良善、公義之舉。
以上二項,一關乎先後;一關乎內外,掌握此二重點,討神喜悅不難。
三、豐盛賞賜大過要求(9-12):神要的不多(如上二、1.;2.兩項),但祂大大賞賜順服的人。包括:
1.從現在(10下)到後世(12):綿延不絕。
2.從外在(有光、引導、骨頭強壯)到心靈(心滿意足):價值不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