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/21 士師記 第19章
經文要義
l 1-10利未人想要去接回他離家的妾,當時的以色列人已經多妻納妾,利未人也不例外。這個利未人肯花時間找回行淫離家的妾,看似多情多意,但從故事後來的發展來看,卻不是這樣。
l 11-15利未人認為應當住在以色列人的城裡,可能是基於以色列人接待遠人的習俗,可惜事與願違,「他們進入基比亞要在那裏住宿,就坐在城裏的街上,因為無人接他們進家住宿。」這裏顯示出以色列人的接待遠人的傳統已經破壞。
l 16-25一個老人接利未人和其妾到家中過夜,當老人匪徒來圍住房子,要求交出利未人來(同性戀),這與創世記十九章的所多瑪故事相似。老人試圖安撫匪徒:「我有個女兒,還是處女,並有這人的妾,我將她們領出來任憑你們玷辱她們,只是向這人不可行這樣的醜事。」(24)似乎以當時的社會道德標準,匪徒要求與利未人交合是件醜事,也是對客人極大的羞辱。這老人為了善盡家主的責任,竟然提出犧牲自己的女兒,也不惜犧牲他的女性客人—利未人的妾,以保護他男性的客人。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,「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」(25),利未人為求自保,竟然將其妾抓住,拉出去交給匪徒。
l 26-30「天快亮的時候,婦人回到她主人住宿的房門前,就仆倒在地,直到天亮。」(26),這裏的妾與丈夫的稱謂,改為婦人與主人的稱謂。當這個利未人不能保護他的妾,其關係就不再是夫妻,而是主人要僕人去犧牲自己,保護主人的安全。
l 「早晨,她的主人起來開了房門,出去要行路,不料那婦人仆倒在房門前,兩手搭在門檻上」(27),利未人一早起來,就要離開,好像想趕快離開這個地方,似乎完全不在意其妾的安危。相較之下,妾將兩手搭在門檻上,試圖奮力進入家中。兩者的行動形成強烈的對比。利未人就對婦人說:「起來,我們走吧!」(28) 這句話更是令人心寒,利未人看到妾仆到在房門前,不是趕緊上前查看,憐憫救治,而是叫這妾起來,準備上路。「婦人卻不回答」,經文沒有說明,到底婦人是昏過去、死了,或是沒有氣力回答。這一章中,婦人始終是沈默的,未曾說過一句話,連利未人到岳父家中接回妾,其岳父也未曾與妾商量。
l 「那人便將她馱在驢上,起身回本處去了。到了家裏,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,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。」(29) 利未人將妾帶家裡,經文未說明妾是否死了,所以利未人可能是肢解一個未死之人。利未人原本善於切割獻祭的牲畜,卻使用在自己妾的身上。
問題思考
l利未人將妾的身體分成十二塊,傳到各支派,你覺得他的目的何在,又有何隱藏的動機?
默想應用
當以色列人沒有按神的話語而生活時,連帶的倫理道德也敗壞,一旦以色列人的生活與外邦人無異,甚至還不如外邦人,這樣就不能見證神,也無法吸引萬國來認識神?我們成了一台戲,給世人和天使觀看(林前4:9)。求主幫主祂的教會,能有神的話語,並且謹守遵行,求主用水和道將教會洗淨,使神藉著教會彰顯一個屬神的生活方式,為這個世界提供撥亂反正的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