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/19 士師記 第17章
經文要義
士師記前16章提到士師的失敗,17章後段起談利未人(代表祭司)的失職。
l 1-2 「你那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被人拿去,你因此咒詛,並且告訴了我。看哪,這銀子在我這裏,是我拿去了。」米迦偷竊了母親的銀子,可能因為怕母親的咒詛應驗,於是歸還。他的母親用「我兒啊,願耶和華賜福與你!」可能是想用祝福的話,來取消之前咒詛的效力。
l 3-5米迦偷了母親的錢,雖然主動歸還,但是不僅沒有看見母親對偷竊之事,做出應有的管教,顯現其家庭道德教育的失敗。相反地,母親將當中的一些銀子拿去雕刻偶像,違反了十誡中的第二誡,還美其名是將錢獻給耶和華。這個故事顯示當時以色列人的信仰已摻雜迦南偶像崇拜。
l 「這米迦有了神堂,又製造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,分派他一個兒子作祭司」,米迦製造以弗得,讓我們聯想到基甸後來也造以弗得,使以色列人落入拜偶像的地步。
l 6 「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,各人任意而行。」這句話是士師記的鑰節,因為以色列當中沒有屬靈的領袖,教導百姓們的真理,所以每個人都按自己的標準行事為人。所以,米迦的母親才會自以為是,任意妄為,去雕刻偶像及拜偶像的事,還說成是分別為聖。
l 7-13 「猶大的伯利恆有一個少年人,是猶大族的利未人,他在那裏寄居。這人離開猶大的伯利恆城,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。」(7-8) 利未人可以流動,離開所居住之地,到耶和華所選的一個地方,在那裡事奉神。(申18:6-7)這利未人從伯利恆到以法蓮地來,並沒有什麼錯。他的錯在於他不該停留在米迦這個家中神堂當差,因為這神堂是違背神律法的偶像崇拜。利未人不但沒能糾正米迦的錯誤,還加入米迦的家族宗教事業,接受米迦的供養,成為拜偶像的祭司。
l 「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,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。」(13) 米迦有錯誤的安全感,以為有利未人作祭司而得到祝福。另外,米迦有自私心,只想自己得福。然而,神賦予利未人祭司職分,不是為個人,而是為全以色列人。
問題思考
l 今天,我們如何教養兒女有正確的價值觀?當我們自己的孩子或是教會的孩子犯錯,你通常會如何管教他們?
l 今天你我有聖經作為真理的準則,我們是否按著真理行事為人,或是任意而行?為何人明明知道真理,但卻不按真理而行?
默想應用
舊約時代,神在十二支派中,特別揀選利未人來承擔祭司的聖職。今天的基督徒則都是祭司,「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,是有君尊的祭司,是聖潔的國度,是屬神的子民,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,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。」(彼前2:9)祭司不是為自己,而是為著神祝福世界而存在。我們是否常常忘記基督徒作祭司的目的?我們是否常常自私地,僅僅希望自己蒙福,而不去分享祝福?求主幫助基督徒,認識自己是君尊的祭司,樂意宣揚主的福音,使人因我們而蒙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