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8/11 民數記 第11章
經文要義
11-12章記百姓出發後不過三天,問題就接連而來:
l 1-15選民發怨言:3「他備拉」:意為「焚燒」,離西乃山約三日路程。6「心血枯竭」:等於說倒胃口。7-9:是作者對嗎哪的描述,不屬以色列人埋怨之言。中東現仍有某些樹木或昆蟲分泌出香甜可口之物,但不確定是否為嗎哪。10-15摩西向神訴苦。
l 16-30選立70位長老:26「伊利達」:意思是「神所愛的人」。
l 31-35天降鵪鶉。32「十賀梅珥」:約等於2200公升。
問題思考
l 摩西也發怨言(11-15),他和以色列人的怨言有何不同?
l 神為何在賜給他們所要的肉之後,又懲罰他們?
默想應用
一、怨言的異質:本章開篇的「眾百姓發怨言」,是根本的問題。但摩西也發怨言,甚至求死(11-15),差別在於:
1.對象與方式:摩西有怨去向神說(11);百姓卻是「各在各家的帳棚門口哭號」(10),向人說,向己說,或是不說而單哭鬧。發怨言要慎選對向,和方式──我在亂哭號嗎?
2.內容與心態:a.百姓哭號的是要吃肉,純粹自私為己;摩西怨的是管理百姓的重任難當,起碼還為人為事。b.百姓都在「記得在埃及…」回顧眷戀世界之利;摩西起碼「…到你起誓應許給他們祖宗的地去」(12),面向神的應許──我還回頭留戀世界嗎?
二、罪性的同質:再進一步看,百姓重複犯罪,有共同的本質:
1.屬肉體:他們所不忘的肉、魚、黃瓜、西瓜、韭菜、蔥、蒜,都是屬肉體的口腹之慾,沒有品格層面的心靈活動,如感恩或堅忍等。於是每況愈下,只見雞毛蒜皮之瑣事;且負面論斷(6)。
2.起貪慾:要魚要肉,和收取鵪鶉時被神擊殺的原因,都是「貪慾之心」(4;34),使他們忘了收嗎哪之例(出16:13-35),毫無節制。
3.不感恩:嗎哪是神最奇妙的供應(9),他們視之還不如蔥蒜;嗎哪可用多種方法烹調(8),他們卻說食之單調。踐踏恩典至此!
三、摩西的特質:摩西除了善選對象(對神)發怨言外,本章也見他:
1.重理性:沒有人比他更認識神,但他仍忍不住疑問:百姓單步行的男人就達六十萬之眾,怎可能有肉供他們吃一個月(21)?人的理性永遠想不通神蹟,但「耶和華的膀臂豈是縮短了麼」(23)!
2真謙和:「惟願耶和華的百姓都受感說話」(29)是何等胸襟!(參12: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