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章咒詛的經節遠較祝福的多,神是存心降禍嗎?從何看出不是?
默想應用
本章和申命記28章相似,明列祝福和咒詛兩條路供人選擇,其中深刻地顯示出:
1.祝福的全面性:人所想到的福氣通常是外在的,神所賜的福卻包括:a.體:外在的風調雨順、物質豐裕(4-5a);b.魂:心靈的安頓歸屬感(5b)、安全感(6)、勝利的自信感(7-8)、生產的成就感(9);c.靈:神要立起帳幕,在我們中間行走!祂要做我們的神,我們要做祂的子民(11-12)。哈利路亞!神的福全備,有祂就有了一切!
2.咒詛的不得已性:在每一個咒詛之先都有「若不聽從我」或「若與我反對」的用詞,可見神其實並不喜悅降罰,祂絕不會因人偶然違背祂的命令就施行咒詛,惟因違命者堅持厭棄神的律法,不遵行一切誡命(15),行事與神敵對(21;23;27)才被迫加以管教。
3.即便咒詛仍有祝福:並且,在咒詛中神仍然:a.給地祝福,使它得回因人悖逆而失的安息(34-35;43);b.紀念所立的約(42-45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