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靈修

7月份靈修進度表 > 26(五)利未記 第22章

07/26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利未記 22

經文要義

本章接續講祭司潔淨、吃聖物和對祭牲之選擇的條例。

  • 1-9祭司與祭物:祭司沾染不潔時,要遠離祭物。

  • 10-16祭司的家人與祭物:釐清哪些祭司家屬可吃聖物,以免「褻瀆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的聖物」。

  • 17-30祭牲的條例17-25:祭牲必須無殘疾。26-27:初生的牛羊「七天當跟著母」,第八天後才可獻祭。28:禁止同日宰殺母與子,用意是禁止人們屠殺牲畜。29-30:感謝祭的祭肉要當天吃。

  • 31-33要尊神為聖這兩章祭司條例也以「我是耶和華」為結語,「我在以色列人中,要被尊為聖」是這一切律例的目的。

    問題思考

  • 本章如何要求祭司自己;又如何要求聖物不受玷污?可見我們今天事奉神應注意什麼?

  • 以色列人所獻的牲畜必須是純全無殘疾的,這給我什麼提醒?

    默想應用

    關於祭司與獻祭,本章再提醒我們:

    1.問題不是不潔,而是帶著不潔來事奉:要求祭司不可沾染不潔,是否強人所難?其實神要的是事奉的態度。若尋常百姓尚且將祭物分別為聖歸耶和華(3),身為祭司,豈可帶著污穢便冒然親近聖物?為免陷於驕傲;或輕忽(9),祭司事奉前要加倍自潔。

    2.問題不是不潔,而是不去除掉不潔:祭司若不慎沾染不潔,是否就停止事奉?而停了事奉是否更易陷於不潔? 其實神從不拋棄人,「直等他潔淨了(4)就可恢復事奉!而且只要「用水洗身」,「日落的時候,他就潔淨了(7)!哈利路亞,潔淨不難,靠主起來事奉吧!

    3.蒙悅納的不是奉獻,而是奉獻的心態17-33節祭牲的條例再次提醒我們關於奉獻的真理:a.神喜悅的,是人所喜愛的:祭牲必須純全無殘疾、健康強壯,我們自己也看為肥美可愛的,而非將自己不要的塞給神。亦即,「奉獻了不會心痛的,就不叫奉獻」;b.神憐憫的,是人也應當憐憫的:初生的牛羊不可立即獻祭,「七天要跟著母」;又不可同日宰母與子,神是憐憫的神,不只對人,也對動物彰顯祂的憐憫。祂要人也如此。


每週金句

日期 章節 經文
7/4 出40:34 當時,雲彩遮蓋會幕,耶和華的榮光就充滿了帳幕。
7/13 利9:24 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,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,眾民一見,就都歡呼,俯伏在地。
7/15 利11:45 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,要作你們的神;所以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是聖潔的。
7/24 利20:26 你們要歸我為聖,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,
註:每日靈糧經文要義摘錄自證道出版社〝聖經-串珠 註釋本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