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章所記載兩隻公山羊的待遇,有何屬靈意義?預表甚麼?
默想應用
贖罪日是大祭司一年一度進入至聖所,為全民贖罪的日子。這一天他帶兩隻山羊到聖地門口。拈鬮之後,選一隻「歸耶和華」,另一隻則歸「阿撒瀉勒」。
歸耶和華的山羊,字義是「使成為罪」,牠成為所有百姓所犯之罪的代表,被殺獻祭,為罪付了贖價 (參林後5:21)。但罪還在。
歸阿撒瀉勒的羊,祭司按手,認罪,「把這罪都歸到羊的頭上」(21)。然後由一個平民把這羊領到曠野無人之處,「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」(22),放走牠,表示百姓的罪被完全移走、除去。這一天百姓得以目睹他們與過去一年中所犯的罪完全分離,不再相關!
從贖罪日我們得著的重要真理是:
1.拯救包括贖罪,和除罪:二隻山羊,一隻為罪作為血祭,一隻擔當並除去罪,一隻都不能少。施洗約翰指著耶穌所喊的「看哪,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之罪的」(約1:29),說的就是這完全的救恩。
2.一次獻上,永遠有效:這一年一次贖罪日所行的贖罪之事,神說「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」(34),如何永遠?「獻在基督已經來到……一次進入聖所,成了永遠贖罪的事」(來9:11-12;並參10:10),耶穌在十字架上所作的,就是那滿足了永遠定例的大工!祂一次獻上,永遠有效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