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記有耶穌醫治血漏婦人的事(可5:25-34),按此處條例,那女人摸耶穌的衣裳應是產生什麼結果?由此我們對她,和耶穌,又增加什麼認識?
默想應用
本章所談的病症,即便今日醫學都醫治不易,患者也常難於啟齒。但此條例有幾點令人心得安慰:
1.性別不同,原則一樣:本章結構相當完整,2-18節論男人的不潔淨;19-30節論女人的不潔淨。除了篇幅相若外,二者都包括正常及不正常的排泄。比對十三章只論男痲瘋者的敬拜安排,可見在事奉責任上,神對性別和個別的人會有不同安排;然而在生活及衛生方面卻一視同仁,都得到神的設想眷顧。
2. 活水源頭,潔淨之方:漏症痊癒後無須祭司檢察,只要等七天(觀察有無復發?)之後,洗衣服(消毒?)、用活水洗身,就潔淨了!(13) a.應是體諒此病涉及隱私,而免除檢查認證。何等體恤人心!b.耶穌親口宣告祂是活水;信祂的人也要湧出活水(約4:10;7:38),這一切疑難雜症,因祂都可得潔淨!哈利路亞!
3. 隔絕傳染,苦口良方:本章處處宣判「不潔淨」,好像給人排斥感,但讀至「你們要這樣使以色列人與他們的污穢隔絕,免得他們……死亡」(31),才恍悟其實皆為注重公共衛生,防止傳染。所提到的坐椅、馬鞍等,都是接觸傳染的傳媒,若不定為不潔,要人刷洗消毒,百姓在曠野要有多少疫情爆發?「良藥苦口利於病」,神的條例也是預防疾病傳染的苦口良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