素祭所剩的歸給祭司,為何一再說「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」(3;10)?這告訴我們什麼真理?
默想應用
素祭原意為禮物;或供物(與創32:13「禮物」;王上10:25「貢物」同字),故與燔祭同為向神敬拜感恩的獻禮。但素祭的特色是:
1.表達感恩:素祭不帶血,故沒有贖罪的功能,獻祭主要是為感恩和敬拜神。注意:素祭應是與燔祭「同獻」的(參23:13;18等),人到神面前來仍須先靠血得潔淨;再獻上感恩。
2.供養神僕:燔祭要全然奉獻燒在壇上;素祭卻只象徵式地燒「一把麵」在壇上,其餘大部分祭物都「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」(3;10)作為神僕人的報酬。注意:「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」,供養神僕也是獻祭給神,是至聖的;榮耀的;應當的,而不是施捨!
3.為主而活:素祭所獻的細麵、油、乳香和鹽…都是每日糧食,代表將日常所需都奉獻;交託神。獻的方式或調油或抹油,或烤;煎;配鹽等,須精心思量,表示生活以主為中心,非單為自己吃喝謀劃。燔祭象徵生命上的全然委身;素祭象徵生活中的信仰見證。
4.純淨無偽:素祭的祭品雖都非常普通,卻不可有一點酵;一點蜜(11),象徵生活奉獻必須保存未經變質的純真。
5.紀念神約:「作為紀念」在本章出現三次(2;9;16),清楚顯示這是一個紀念神的行動,神慈愛公義的本性;耶穌聖潔無瑕的美德;聖靈引導滋潤的恩膏,都要紀念;而神規定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,「不可缺了你神立約的鹽」(13),表明更要紀念的是神的約。與神所立的約,正是一切敬拜奉獻的基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