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你我都是「有君尊的祭司」(彼前2:9),本章提醒我們如何感恩?
默想應用
一、誰作祭司? 按立祭司之典始於一個破空而降的任命──「你使亞倫和他兒子成聖…」(1,參28:1),令人不禁想問:憑什麼?為何選他成為聖?今神也同樣「不合理」地揀選了你我。此之謂恩典。
二、如何作祭司? 「成聖」,為「供祭司的職分」的惟一條件(1)
1.分別:「成聖」原文意為「分別出來」,亞倫及及子必須願意約束自己,過與世有別的生活,與污穢的範疇隔開,以下典禮之進行都為確立此分別。
2.披戴(4-9):以用水洗身象徵定意追求聖潔;神便從內袍、外袍、以弗得、胸牌、冠冕、膏抹,層層為他披戴衣著,使他以聖潔為裝飾,是「憑永遠的定例,得了祭司的職任」(9)。
3.替罪(10;15):亞倫和他兒子「按手」在牛羊頭上代表:a.移轉:自己的罪歸在牛羊;b.認同:祭牲之死相等於自己之死。
4.血約(12;20):血抹耳垂、彈在衣服,使祭司得潔淨;抹在壇角、倒在壇腳,使獻祭得堅固。血是神與人立約的憑據(參來9:20-22)
5.奉獻(13;22):脂油、肥尾巴是祭牲最好的部分,蓋臟的脂油又是脂油中的最好。將最好的都獻給神。且每天早晚定時獻(28-42)。如此,神便主動要使會幕和壇和祭司成聖,好住在其中(44-46)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