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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份靈修進度表 > 15(六)出埃及記 第21章

06/15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出埃及記 21

經文要義

  • 21-23章神頒佈約書的各種律例細則。

  • 1-11有關待奴僕的律例:2:顯示希伯來奴僕享有安息年的權利,工作六年後,第七年可以「自由」,不再受束縛。10另娶一個」:就是主人與婢女結合之後又娶妻。

  • 12-36殺人或傷人的律例:13乃是神交在他手中」:指意外致人於死16拐帶人口」:在當時極為普遍,所以神頒佈律法禁止。33敞著井口」:即揭開了井蓋。

    問題思考

  • 本章的律法如何著重人的價值?由此可見神有什麼特性?

  • 本章對蓄意殺人與無心傷()人的,做哪些區別?這啟發了什麼?

  • 默想應用

    十誡是先論人與神的關係(前四條),才論人與人(後六條)21-23三章的律法細則,是從人際關係開始。其中顯示律法的共同精神:

    一、尊重的律:神頒律法不是要轄制人,律例中充滿尊重之意:

    1.尊重人權:立典章先從待僕之道(1-11)談起,這已經充滿重視。因當時奴隸被視作主人的財產,律法強調奴僕仍當作為「人」看待,享有人權。七年即有選擇自由的機會,不是終身為奴。女奴雖常被收為妾,故「不可像男僕那樣出去」但也當受尊重(8-11)

    2.尊重生命:「不可殺人」明列十誡的第六誡,本章也詳論殺人的禁令,不但殺人者死,包括拐帶和買賣人口(16)、傷害胎兒(22)、縱放牲畜置人於死(29)等傷害人的生命之事,也都要治死。擴而充之,對動物的生命,也應善加保護(33-36)。這都基於對生命本身的看重。這是摩西律法的基本精神。至於由此而延伸出的懲罰原則──以命償命以眼還眼(23-25)則是強調每個人的生命受到同樣保障,而並非鼓勵復仇。後來主耶穌為了糾正世人此法的誤解,強調應以德報怨,以愛報恨。(參太5:38-42)

    二、恩典的律:律法嚴密公正,但有恩典。例如雖然絕對不可殺人,但對於不是蓄意埋伏殺人,而是誤殺的,或意外致人於死的,神說「我就設下一個地方,他可以往那裡逃跑(13)。這就是後來「逃城」(35:6)的濫觴。神追討罪惡,但是憐憫無心之過。祂的律法中,有恩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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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:每日靈糧經文要義摘錄自證道出版社〝聖經-串珠 註釋本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