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5/13 創世記 第38章
經文要義
本章從約瑟生平中插敘猶大家族,預示基督的家譜(太1:3)。
1-11猶大的兒子:猶大草率的婚姻生下三子;前二子都遭神殺滅。9「同房的時候」:原為「每當同房的時候」,顯示他長期如此無恥而自私。今英文用俄南主義onanism指中斷性交或手淫。
12-23猶大的媳婦:他瑪用計生子留後,此手段可議,但她的守信和求子的心志使她進入基督家譜。12「得了安慰」:指過了喪期之後。17「當頭」:抵押品。18「印」:圓筒形的圖章。「帶子」:穿印章的繩子。「杖」:是家族領袖權柄的記號。23「任憑她拿去」:不要繼續訪查,免得人盡皆知猶大曾跟妓女共寢。
24-30猶大的雙生子:24「把她燒了」:對犯姦淫的婦人的懲處。26「更有義」:更有理。29「法勒斯」:是大衛和基督的祖先。
問題思考
猶大對婚姻,和男女關係的態度,給我們什麼警戒?
他瑪到底有哪些長處,使她得以列入基督的家譜(太1:3)?
默想應用
這起事件令人啼笑皆非,神卻仍然使用來完成祂救恩的計畫:
一、 猶大無義:猶大是大衛支派的祖先,聖經卻公正記載他的:
1.婚姻草率、兒子不肖:猶大娶迦南人書亞之女,不考慮宗教信仰、父母意見,也不循任何禮儀程序,單憑看見(2),可見其草率任性。兩個兒子成為聖經第一次記載神用死亡刑罰的人。
2.放縱自己、定罪別人:他口是心非,表裡不一(11),是不義;示拉長大也不履行諾言(14),是失信。公然召妓,是失德。這樣放縱肉體的人,指責媳婦時卻嚴苛到「拉出她來把她燒了」!
3.認罪、對付罪、離棄罪:26節顯示猶大悔改:a.承認犯行;b.對付犯罪動機;c.離棄罪孽不再犯。所以神仍揀選他(箴28:13)
二、上帝有恩:他瑪的行為污穢,但在傳宗接代、守信等候,和切望得著長子的祝福上,她「有義」(26);要當頭為憑據,是「有智」。更主要是神的恩沛然降臨,使她一胎雙子,加倍蒙福,坎坷的一生從此翻轉,成為歷代蒙福女子的代表(參得4:12);也是耶穌家譜中四位女性先祖之首。神恩廣大,再次令人嘆為觀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