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5/09 創世記 第34章
經文要義
1-5示劍姦污雅各女兒底拿。2「那地的主」指酋長之類的領袖。4「求你為我聘這女子為妻」:原文是命令句,無"求"字。
6-12示劍與其父哈抹前來提親:
13-29雅各二子屠戮示劍城:27「雅各的兒子們」:指西緬和利未加上其他的兄弟。他們殺盡示劍男丁,洗劫財物、擄掠婦孺。
30-31雅各責備西緬和利未。
問題思考
西緬和利未替妹報仇的做法,有何不妥之處?
雅各處理女兒被辱一事所表現的性格性情,與以往有何不同?
默想應用
這件「醜事」(7)令人搖頭嘆息,也令人警惕學習:
1.耽延生事:雅各不隨以掃,而走向迦南他當年夢見天梯的伯特利,方向是正確的,但他先停疏割,蓋造房屋;再停示劍,買地置產(33:17-19),耽延未進入命定之地,估計9-10年之久。結果橫生枝節,惹出事端。讓我們「向著標竿直跑」,勿耽延停頓。
2.安定生根:蓋房買地似為享受安定繁榮的生活,這樣的引誘不會因達成目的而減少。看哈抹來替子求親時所提議的a.通婚b.同住c.合夥投資(8-10),後續的誘惑還無限。雅各若就此落地生根,受其同化為迦南人,基督降世的救恩計畫就無由實現了。讓我們從起頭就保守自己,拒絕「與世俗為友」吧!(參雅4:4)
3.憤怒失控:雅各等兒子們回來商量,但他們「人人忿恨,十分惱怒」(7),竟設下毒計,屠滅全城!這讓我們警惕:a.保羅說「生氣卻不要犯罪」(弗4:26),他們卻從對示劍一人生氣,遷怒於全城;b.雅各詭詐,他的兒子更詭詐(13);而殘忍暴戾,還理直氣壯不認錯(31)。罪惡會遺傳、會擴大加深。可不慎乎?
4.管教失焦:哈抹對兒子示劍是毫無管教;而雅各對西緬和利未雖有責備,內容卻是「我會受連累」;「我會有臭名」;「家族會遭害」(30),在自憐的情緒和家庭的利益上打繞,未觸及二子行為本身的道德性。這樣焦點模糊的管教,自然軟弱無力,不見效果,反遭頂撞(31)。我們管教子女時,有對準焦距、對症下藥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