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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9亞伯拉罕遣僕人為以撒娶妻:2「僕人」:應當就是以利以謝(15:2)。「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」:是當時最嚴肅的起誓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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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-14僕人求神引導:10「美索不達米亞」:指兩河流域,距希伯崙650公里,約需走30天。11「跪」:駱駝休息時前腿彎曲跪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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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-27僕人遇見利百加:22「半舍客勒」:約11.5公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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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-60僕人提親:50「說好說歹」:無話可說,表示不能任意拒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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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1-67以撒娶利百加為妻:62「庇耳拉海萊」:見16:14。
問題思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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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章葬禮;本章婚禮,聖經都非常詳細記載,這提醒我們什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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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亞伯拉罕對僕人的吩咐(3-8),對基督徒擇偶有甚麼提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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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地方顯示僕人仰望神,神也完全引導此婚事?
默想應用
本章清楚顯明尋求婚姻的途徑與過程,十分寶貴:
1.事先設定原則(1-9):亞伯拉罕清楚交代為兒子擇偶的條件:a.不要娶這迦南地的女子;b.不要回哈蘭。範圍明確,且預先提出,作為尋求的根基。若依違兩可,看似民主尊重,其實困擾無窮。
2.提前求神引導(10-14):越早為婚姻禱告越好:a.承認萬事都出於神主權的安排,不憑自己喜好;b.禱告使目標具體化,如僕人禱告中即顯出熱情好客、敬老尊賢、主動勤快、身體健壯等標準(14)
3.尋求神的印證(15-25):不禱告分不清主的引導,禱告則使人經歷主的奇妙:a.環境的印證:僕人來到"水井那裡"──神引導人到正確的地點:b.時間的印證:"話還沒說完,不料,利百加…"──在最正確的時刻;c.人的印證:利百加的身世(15下)正符合亞伯拉罕所說的"本族";動作性格則符合僕人的標準(16-20注意動詞) ──遇到正確的人。"那人定睛看她,一句話也不說,要曉得耶和華賜他通達的道路沒有"(21),清晰刻畫一個尋求神的態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