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羅得的家人,以及他們彼此的關係,我學到什麼功課?
默想應用
一、所多瑪的罪:這駭人聽聞的暴行讓我們更明白罪的本質:
1.罪有傳染性:a."城裡各處的人,連老帶少,都來…"(4) ──犯罪的範圍傳及各處,和各年齡層。b."現在我們要害你比害他們更甚" (9) ──犯罪的嚴重度傳及深處,罪上加罪。
2.罪有昏迷性:天使為救羅得,"使門外的人無論老少,眼都昏迷"(11),他們生動演出人犯罪時盲目的情況,"摸來摸去…"卻仍不回頭。所謂鬼迷心竅,罪使人不能清醒地自由思考。
3.罪有聲音:魔鬼常讓人以為犯罪可以"神不知鬼不覺",但神和天使都親自見證,罪行會發出聲音,且聲聞於神(13及18:20)
二、羅得的軟弱:他和亞伯拉罕同樣熱誠待客,但他:
1.無影響力:a.說話沒有份量,不但不能被人尊重,反自取其辱。b.全城找不出"屬你的人"同逃,連女婿也以為他是開玩笑。
2.以罪換罪:他向暴民所提犧牲女兒的建議(8)雖是為保護客人,仍不合情理。長期與罪妥協的人所想出的妥協辦法,本如此。
3.貪戀世俗:全城暴亂,仍"遲延不走";天使拉出,仍說"我不能逃到山上",他比所多瑪王更像是"掉在坑裡"(14:10)難自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