甚麼叫「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,明明的羞辱他」?我怎樣避免?
默想應用
本章提到我們信徒的幾個「所有」:
1.有根基(1):救恩的根基只有一個,基督已經立好了,不必再立,也沒有人能再立(參林前3:11)。
2.有得救(9):「近乎得救」的「近乎」原是「持有」或「拿著」「屬於」之意。不是靠近得救,因著主恩我們握有得救的確據。
3.有指望(11、18-19):這指望是:a.「滿足的」--充分的,滿溢的。b.是「擺在前頭的」--不遠,可以跟隨持定。c.是「如同靈魂的錨,又堅固又牢靠」且又「通入幔內」,達到神面前的!
請再數數你還「有」甚麼?健康、家人、工作?…起來感恩讚美吧!
哈利路亞!因主我「似乎一無所有,卻是樣樣都有的」!(林後6:10)